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板 】 发布时间:2017-05-22
个人廉政承诺书
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红扬
为规范自身廉政行为,增强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以便更好地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作为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作为林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我郑重承诺,我将做到:
1、全面学习和贯彻落实《廉政准则》,自觉接受廉政教育,增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意识。
2、模范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行为规范,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管好自己,带好队伍,抓好职责内的廉政建设工作。
3、严格遵守党纪国法、政纪条规,依法行政,秉公办事,不滥用职权,不玩忽职守,不弄虚作假,不与民争利,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4、切实加强对配偶、子女、亲友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监督,决不允许他们借本人职权和职务谋取私利。
5、充分发扬民主,不独断专行,做到重大决策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坚持原则,顾全大局,团结同志,共谋发展。
6、带头倡导廉政文化建设,不参与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不借婚丧喜庆之机收敛财物,树立"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
7、坚决执行各级勤俭节约的相关规定,发扬艰苦奋斗精神,杜绝铺张浪费,艰苦创业,勤俭办事。
8、始终把林业工作的发展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为罗田林业的发展贡献自己全部的力量。
以上承诺,请县纪委、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予以严格监督。
个人廉政承诺书
林业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陈俊
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我要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的各项规定,以身作则、勤政廉政,做到毫不犹豫抓作风、不遗余力建环境、惩防并举促廉政,以反腐倡廉的实效取信于民、助推发展。现郑重做出以下承诺,接受组织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一、清正廉洁、严于律己。不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违反规定用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不参加下属单位组织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活动;不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不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
二、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切实发挥纪检监察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带头遵纪守法,坚持公道正派,管好本单位人员、配偶及亲属,绝不允许利用自己的职务谋取非法利益。继承发扬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优良传统,坚决反对和抵制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树立勤廉兼优的公仆形象。
三、履职尽责、秉公执纪。坚决查办各类违纪违法案件,牢固树立"正人先正己、执纪者必先守纪、监督者必受监督"的理念,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工作各项纪律,切实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执纪不谋一己之利、行权不负党之重托,为罗田林业的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和纪律保障。
四、执纪为民、恪尽职守。以先进模范为榜样,时时处处衡量自己、激励自己,在其位、谋其政、司其职、尽其责,勤于联系群众,做一名执纪为民、廉洁从政的纪检干部。
以上承诺敬请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个人廉政承诺书
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汪艳秋
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制度,切实做到:
1.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2.不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
3.不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制度,假公济私,化公为私;
4.不违反规定推荐选拔干部;
5.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
6.不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
7.不违反规定干扰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
8.不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
个人廉洁承诺
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向阳
1、服从组织安排,顾全大局,克已奉公;
2、筑牢廉政防线,树立政府工作人员良好形象;
3、不收受礼品礼金,不接受与工作相关人员的吃请;
4、不办生日宴,父母生日宴等一切有损形象,违反纪律规定的宴请活动,个人重大事项及时向组织报告;
5、不假公济私,不损公肥私;
6、不利用职权与可能有利害关系的人员发生权钱交易,或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7、教育爱人、儿子,遵纪守规,管住家里人;
8、加强身边工作人员管理和监督,反对一切与条例,准则相违背的错误行为;
9、遵守工作纪律和组织纪律,不散布与党中央决策精神不一致的言论;
10、勤奋工作,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不推诿工作和责任,做"两为"模范。
个人廉政承诺书
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方启明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但提高个人廉洁自律意识,规范自身的从业行为,正确对待和行使自己手中的权利,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特作如下廉政承诺:
1、认真贯彻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确保各项规定和措施的落实。
2、认真执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教育和管理好自己、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分管单位和分管工作发生违纪违规案件。
3、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准则》以及中共十八届七次全会精神,争做学习和执行的表率。
4、自觉接受组织和党内外干部群众的监督,发扬民主作风,主动听取意见和建议。
5、按时积极参加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定期向上级和主管领导汇报个人及分管单位工作及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6、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和拒腐防变。
7、坚持"八个坚持,三个反对",谦虚、谨慎、不骄、不躁。正确处理好职务和职责、个人与组织、干部与群众的关系。
8、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切实努力改变工作作风,率先垂范。
9、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操守职业道德,不以权谋私,不做有损单位和群众利益、形象的事。
10、弘扬求真务实工作作风,发扬艰苦朴素、艰苦奋斗等优良传统,不讲排场,不比阔气,不贪图享受和铺张浪费。
以上承诺,本人将严格信守执行,并自愿接受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的监督。
个人廉洁承诺
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玉舟
根据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本人就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理解和上级最新要求,结合自己职责任务,作出如下廉政承诺:
1、 努力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新理论、新要求,自觉接受党纪、政纪和廉政教育,不断提高个人廉洁从政的自觉性。
2、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不以权谋私,不滥用职权,不接受与行政职权有关的单位、个人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及贵重礼品。
3、结合林业工作岗位,不利用职务之便,用公款报销或到管理对象单位报销由本人支付的费用。
4、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群众纪律,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5、加强对配偶、子女以及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不放任、纵容配偶、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务影响,谋取非法利益。
6、坚持勤俭节约,不接受超标准接待与陪同,不参与高档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以公务名义变相旅游。
7、结合林业工作的新政策、新规定,深入基层,了解情况,积极开展工作,扎实推进全县林业工作的落实。
8、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在"三重一大"问题上自觉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向纪委报告单位和个人重大事项。
9、对照《条例》、《准则》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民主生活会上深入对个人廉洁自律践诺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根据组织反馈意见,积极加强个人整改措施落实。
我将遵照上述承诺,并接受组织及全林业系统党员干部职工的严格监督,接受来自社会与群众的广泛监督,如有违诺行为,愿自觉接受组织处理。
个人廉政承诺
林业局党组成员、工会主任阎俊
1、确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完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指标。
2、个人带头自觉遵守廉洁从政,作风建设,系列"禁令"等有关规定,做到:
3、不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4、不以公谋私,不假公济私,遵守财务管理制度和其他管理制度;
5、树立宗旨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乐于奉献,爱岗敬业,杜绝"四风";
6、以身作则,廉洁自律从我做起,从我管起;
7、讲纪律,讲规矩,践行"三严三实",认真落实局党组分配的工作;
8、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个人廉政承诺书
林业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汪再健
根据上级要求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本人就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要廉洁从政作如下承诺:
1、努力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自觉接受党纪、政纪和廉政教育,不断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
2、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联系工作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
3、做好严守党纪党规,廉洁自律,树立党员干部先进性形象,积极参加上级党组织和局党支部的各项学习和活动,增强党性理念。
4、坚持原则,公正办事,廉洁为民,从我做起。从每件小事做起,不越权越规。
5、踏实努力工作,坚决拥护县委决策部署,拥护局党组工作决策安排,及时贯彻落实到工作中去,尽职尽责,把本职工作搞好。
6、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困难,尽力解决群众提出的问题,全身心为林农服务。
7、不以权谋私,不违反局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用党章去对照自己,接受组织、系统干部职工和群众的监督。
8、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反对"四风",敢于同一切不良歪风邪气作斗争,做一个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干部。
9、改进工作作风,不参加任何封建迷信、赌博和非法宗教活动。
10、不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其他相关规定。